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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度职工子女应征入伍推荐工作的通知 劳动人事科 尹炜 2011-08-21 11:29 段属各单位: 根据路局成铁武【2011】703号文件,2011年度职工子女应征入伍推荐工作从2011年8月20日起,至10月14日结束,现将各阶段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第一阶段:8月20日至9月10日止,为广泛宣传和报名阶段。各车间、科室接到本通知后,必须指定专人立即将局成铁武[2006]411号暨《关于成都铁路局职工子女应征入伍推荐(暂行)办法》(详见附件)及本通知,传达到管内每名职工(要留有记录)。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宣传工作,不能留有死角。报名人员必须在9月10日前到段行政办公室(保卫)报名,过期不报者,后果自负。报名时需携带本人及家庭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独子证,如系收养(过继)的必须携带相关证明原件。 二、第二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止,对报名参加推荐人员进行文化和综合测试。由局职教处统一命题,具体办法由局职教处另行文通知。 三、第三阶段:9月21日至9月25日止,为各单位对本单位报名的职工子女是否符合推荐标准进行审核。 四、第四阶段:9月26日至9月30日止,为局职工子女应征入伍推荐办公室各成员单位集中对各单位报送材料进行复查、审核。 五、第五阶段:10月8日至10月14日止,对推荐人员进行公示。 六、再次重申,职工子女应征入伍推荐工作事关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做到文件精神传达到管内每名职工,家喻户晓,不留死角,并按路局要求向每一名有适龄子女需推荐入伍的职工履行告知义务(需做好书面签认记录,并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七、各单位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必须明确向职工说明其子女退伍后,路局将根据当年复退军人接收计划进行安置,若当年退伍子女人数超过当年复退军人接收计划,路局将采取考试等方式进行择优安置;对未能择优安置者,路局将不予就业安置。如遇国家复退军人安置政策调整,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劳人科 2011年8月20日 附件:成铁武[2006]411号《关于成都铁路局职工子女应征入伍推荐(暂行)办法》
发布者:qq4923765 2014-01-29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