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基本情况是这样的,我父亲十几年不工作,对我不管不顾的,他身体精神没有毛病就是玩电脑看小说上瘾了,十几年没有给家里边挣一分钱,前两年为了交养老保险从家里拿钱我妈没钱,他就动手打我妈。对我也怎么养育过,基本上是不管不顾。
家里有4套房子3套是城中村改造得到的,1套是继承我爷爷的在商贸局分的房子。这四套房子,我想问问就是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我爸妈结婚将近二十年。06年的时候,城中村改造换了三套房子。但都是我爸的名字。当时需要补交3万的费用,那是我妈用自己挣得积蓄交的。请问这三套是夫妻共同财产么?
还有一套房子是我爷爷的,我爷爷去世20多年了,我爸他们兄弟4个,我爷爷还有一个女儿就是我姑姑。当初我奶奶得重病,他们没有钱出医药费。所以我爸的兄弟和我姑姑立了个口头协议,老人去世房子由我爸继承。但是一直房产证上是我爷爷的名字。由于我上初中需要房产证,他才去和他们兄弟几个去公证处公证了一下。那时候他已经不干活好几年了,怕我妈跟他离婚分他家产,所以迟迟不过户,但是都已经公证了,而且现在我家住得也就是这房子,我想问的是,这套房子算共同财产么,如果不算,算不算变相隐藏共同财产?
去年我妈得了一场重病,他那么多年不干活自然也没多少积蓄,花完积蓄以后,他就不管了,没办法我妈去找我舅舅借钱去了,我就是想说他这种态度如果离婚,法律对我妈妈是否有倾斜。
我妈妈非常不容易,我爸他一个男人,不挣钱养家,真的很过分,他整天就是要挟我和我妈,他说,我没有房子的继承权,我妈也是。恳请律师可怜一下我们,说一下你们的意见,好让我心里有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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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和他兄弟几个还有立的口头协议是我爸妈出医药费,当时那钱估计也是我妈的,那房子就归我爸继承
发布者:xing199309 2014-02-0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