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问问这个是真的吗? 北京大北饰品有限公司合同书
委托方:北京大北饰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 先生(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手链手工串珠加工)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手链手工串珠加工)产品。
2、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3、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配件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4、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5、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加工产品、及包装,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产品配件、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甲方和乙方下订单后,乙方需向甲方交纳¥:2000元(人民币)材料押金,保证甲方货送到时质量,数量,以及组装工具不受到损失,同时等技术人员已觉得乙方可进行加工,并同时退还2000元(人民币)材料押金,请您速办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送货延长。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合约,并于签订之日起三天内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50%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1%的违约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2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30%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产品配件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甲方:北京大北饰品有限公司(公章)
代表签字:张栩
签约日期:2014年3月25日
----------------------------------------问题补充:--------------------------------------------------
这个合同正规吗?
发布者:ding273531535 2014-03-2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