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
北汽的车辆管理存在疏漏呀 公司有过错在里面呀 我想告的就是管理的不作为 一个电话没给死者家属打过 无人解决 北汽是支配方和受益方,管理的安全教育和车辆管理存在过错,这不是明摆着的吗?怎么没关系呀?法律依据也写的清楚,怎么没关系呀?哪条写明管理可以事后不作为呀?国法有吗? 如果当年管理解决了,我们不懂,管理也不懂吗?此事就不会有现在的局面,如果北汽当年不像社会出租运营车辆也不会发生员工私租和人死在车上的事情,既然出了这种企业外人员死亡的事故,管理应该怎么做?怎么可能和车主公司没有关系呢? 合同一说和企业外人员没有任何关系,企业外人员不受合同的束缚。 高管和员工之间的关系就和父母和孩子一样的关系,发生这种不该发生的工作当中的死亡事故,怎么和职务能没关系呢?奇怪了,,,, 收了司机的租车钱 没领导领导什么事了 工作当中员工违例怎么能和职务没有关系呢 员工上班 领导不上班.... 这是允许上路运营的交通工具 不是私家车和领导专用车 公司有过错是明摆着的 双班车 司机黑白班当年没有 这是出租车业的一大空白点 有愿意代理的吗 十三年无人解决 我们不懂 管理应该懂呀 他应该是此行业的专业管理呀 什么情况没遇到过呀 他也不懂 这怎么赔呀 我个人认为这应该是一件百年不遇的个案 应该延长时效20年 运营车辆和私家车的区分就是有保障和没保障 如果国企都这样没有保障 那运营车辆和私家车有什么区分呀 怎么律师一说和北汽管理没有关系 怎么好像没有管理这一科和不用规矩来规范这一行业似的呢 法律这么多的约束不就是一种规矩和程序吗 现在出台的第三者强制险是做什么用的 律师朋友们 这个应该知道吧 这么多的律师说和北汽没有关系 我希望我是错的 我的一条人命因为我的错而伤害到别人 只能说 他真的该死
发布者:孟德娇 2014-05-1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