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同志你们好
我是做外墙保温的(包工包料)然后把工包给一个施工队。
整体分包流程是
开发商-土建老板-我-施工队。
我提供材料、施工队负责施工、土建老板负责吊篮(工地上常用的一种辅助设备、土建老板承诺提供吊篮的安装与移动),我也给包工头说了很多次吊篮安装维修移动不属于我们管。当遇到这方面的问题及时与土建现场负责人及时沟通。
有一次移动吊篮,我去找土建负责人去移动吊篮,他们因为人员不够为由没有及时移动、之间找了他们好几次都没能来人移动。工人也没继续施工。下午土建的人去了几个人、但是还是人手不够。让我们施工队的工人上到楼顶协助他们安装。上到楼顶帮忙(那栋楼是6层)。然后不小心掉了下来。不幸中的万幸、人生命没问题。去医院检测大脑与五脏六腑没问题。但是全身很几次骨折。工人在医院已经花了几万块钱(土建老板出的钱)
工人出事的时候也没有带安全带安全帽之。我当时没在场、他们包工头也没在。
现在我该怎么办、责任怎么划分?希望各位律师同志可以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和我接下来要走一个什么程序。
谢谢了
----------------------------------------问题补充:--------------------------------------------------
施工队包工头说他和工人是工友关系、虽然明面上是他签合同但是他们私底下算是合伙人、还有另外一个工人。一共三个人合伙、施工队一共有十几个(因为干外墙保温的都是按照平方得钱的而不是按天得钱的。所以施工队的人员不固定。
发布者:453308137 2014-05-29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