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腐败第一季 丑闻之一厦门思明法院院长被当猴要
2011年有位老先生在厦门某医院手术后即死亡,因术前主刀医生、麻醉师都从未查房探视,故老先生之女将该医院诉至厦门思明法院。
该医院遂请大牌律师,写下一份洋洋洒洒、有理有据的《答辩状》,答辩理由都被吕云平法官采信而胜诉。但因吕法官良心未泯,不忍将老先生之子列入败诉名单,遂酿成大错,厦门中院再审后以“遗漏诉讼参与人”为由撤销该判决书发回重审。
重审的法官原本只要将“遗漏诉讼参与人”补进败诉名单就可以了,偏该法官多事,非要去做什么鉴定不可。
今年12月3日上海某鉴定机构就医疗过错进行视频听证,专家称医院没有交《答辩状》,医院称交了,专家反复查证后确认没有,医院坚持说有……..。
后连原告都为医院抱不平,状告上海某鉴定机构隐匿医院的《答辩状》,告后才从法院得知:是医院自己不同意将《答辩状》交到上海去做鉴定的。
原来是医院私下先要求法院不要将自家的《答辩状》交去做鉴定,后又赖上海鉴定机构黑了他们的《答辩状》,将来如果鉴定报告对医院不利,医院就可以控告法院、鉴定机构非法剥夺了他们的辩论权,鉴定结果没有法律效力……,想到这里原告不禁为厦门某法院院长捏了一把汗:厦门该法院院长被某医院院长当猴要了,不知自己知也不知?如不知,原告愿当一回“动物保护志愿者”,以免被当猴要的法院院长被虐待,但如果法院院长自愿当猴,就是神仙也救不了,但还是要劝其小心些 ,以免被医院院长送进实验室。
----------------------------------------问题补充:--------------------------------------------------
司法腐败第一季 丑闻之二 《国家法律如粪土》 思民初2011、6614为医疗损害案,属“举证责任倒置”,被告因病历造假,不敢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就贿买了吕云平法官,让吕法官以原告未在举证期限内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判原告败诉。
所谓“举证责任倒置”就是:如吕法官小时候称是我的私生子,要我付抚养费,因小吕没有举证能力,故我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没有和他妈上过床等,不可能生下小杂种,这就叫“举证责任倒置”。
原来法院自家定的法律如粪土,成为法官手上随意拿捏的猴大便,故请齐天大圣周院长:金猴奋起搅屎棒 法院澄清粪土法
发布者:kkx08888 2014-07-0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