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经过
今年8月9号夜晚,我驾车从南京滁州快速通道经乌衣镇到全椒,靠近乌衣镇岔道依道路提示牌(路左有指示牌--往合肥--洪武路)上了洪武路(实际为洪武路东段,双向八车道,新路,路上绿化,地面有道路标识)向西,由于我不太熟悉当地路线就按标牌一直往西开,以为直走是向全椒合肥方面,大约行驶五公里时,这条路断了,断路处设有40公分左右土堆挡着防止车辆向前的,土堆前无任何警示牌或警示灯,由于夜晚视线不好,我没看清就径直冲了过去,断路前面是个下坡,汽车越过土堆后向前走了几十米才停下,结果造成我的腰椎压缩性骨折了两处,肋骨骨折了两处,当夜由110送到滁州皖东人民医院救治,后到江苏省人民医院住院动手术,花了五万多,现在已有三月,基本能下床活动,但还无法弯腰及长时间行走,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明年还需要拆除腰骨头上的钢板钉子,医生告诉我们还得花两万多。另外车子受损严重,已送南京江北一修理厂,现在正准备维修,厂家给我们算维修费大约两万多元,我们的住院手术费用都是四处借钱而来,后续治疗及修车等费用已无力负担。
事后白天观察,整个洪武路东段,只有靠近断路前600米左右有一个小的斜向告示牌警示,夜晚行车极难看清,整个路段五公里左右没有其他任何的警示和标牌,只有在断路处,有一个小土坡挡着,当天出事的时候我们已经报了警,交警当时就过来查看了,也做了笔录拍了照。事故现场和整个路段,在事故发生的第二天,我也请人拍了相关的视频和照片,视频里有维护路面的工人,还有本地人在场证明路况。同时我老公也拍了视频,前后几次现场拍照了,当时请交警到现场作证,他们说我们拍的就可以了。
此条路没有正式通行应该封锁行车道路,且应有明显清楚警示牌,因为标识不全及没有作封堵行车道路造成本人伤残和汽车损伤(当晚出警交警说此地也不是发生一起类似事故了),此路管理方应当负有完全责任。最近我们又实地察看了该地段,道路尽头的小土坡变成了封闭的水泥墙了,全路段也设置了三个指示牌其中一个特别大而醒目,要是管理方早在这样设置也就不会出现此类事件。
此后我们多方找该路段建设单位,最终南谯区交通局局长说此路由他们建设,要求我们走司法程序。不知应该从哪方面着手进行诉讼。谢谢各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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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道路去年就施工方交付给交通局了(当我们去交通局问道路建设者,交通局副局长告诉我们的),说是他们负责,交给我出具了他们单位建设这个路段的证明材料一份。
滁州的律师如有哪们可代理的话,也请和我联系,谢谢。联系电话13955055137
发布者:张毕华 2014-12-04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