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陆礼贤 2015-03-21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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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协议
你好。我是肇庆人。跟老婆没办理结婚手续前提下生有两子。十一岁了。去年由于各种原因协议离婚了。当时小孩大的让她抚养。小的我抚养权。早几个月又和好了。大小孩一直在她娘家。直到年前让我发现了她又跟一个男人有不正常关系。导致又感情破裂。现又协议分手。上面注明了。双方自愿情况下所签。也有双方签名跟指模。就没有作公证。协议上有三点。第一是双方随时可以探望小孩。也可以随时带回双方家里玩。双方不得干涉。第二是小孩永远不可改姓。第三是一定跟现在所谓的男人没有任何联系跟关系。如果有违反了就等于自愿放弃大儿子的抚养权。同时抚养权还给男方。请问这样双方自愿签的协议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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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陆礼贤 2015-03-20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