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心关天下 2015-04-18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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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伤害案审理的有关《法释》【2003】20号第25、28、29、30、35条违宪
交通事故人身伤害伤残赔偿金为什么硬要搞城乡歧视,实行两个差别巨大的标准?这有违宪法"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精神。请在此输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问题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的问题
针对其中第九条与第十一条的比较:雇员给雇主造成意外损失,所以雇主有权向其雇员要求赔偿;同时,雇员因在雇佣工作中受到人身伤害也有权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否说双方都有追究对方赔偿的权利同时兼进行赔偿的责任?赔偿比例没有统一标准么?具体怎么算?
这是两种情况么?在一个纠纷中完全可能有这两种赔偿存在吧?
希望得到详细的解答。
谢谢!
发布者:肉丝CUI 2009-02-1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为回转的有关规定
关于执行行为回转的有关规定的详细内容
发布者:123lll222 2009-04-27 状态:已解决 回复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发布者:GUO130 2009-12-0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关于对《简析民事再审申请没有法定审查时限而衍生的问题》的有关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案件审限管理规定》法〔2001〕164号
第六条第二款:办理再审刑事复核案件的期限为四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院长批准。
第七条 对不服本院生效裁判或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复查驳回、再审改判的各类申诉或申请再审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完毕,作出决定或裁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五条第二款:申诉或申请再审的审查期限从收到申诉或申请再审材料并经立案后的次日起计算。
发布者:YY12345 2010-01-1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为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中第七条内容有两个不同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中第七条"....只返还本金"是何时修改为"....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的????
发布者:yzn 2010-04-05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劳动纠纷案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1983年,我被县工商局聘为工商协管员,后兼任区个协主任,2003年7月将我解聘,2003年12月18日,我在解聘协议上注明“待寻到有关法规及政策后再作处理”,领取了部分经济补偿金。后我多次向县工商、个协、市工商局、县政法委、信访局申诉要求解决养老、医疗保险和补发工资及福利无果,遂于2008年10月8日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13日仲裁委以不合符合受理范围为由不予受理。后又多次信访,仍无果,于2009年10月26日起诉到县法院。2010年3月15日出判决书,4月13日通知领取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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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毅然决然 2010-04-15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劳动纠纷案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1983年,我被县工商局聘为工商协管员,后兼任区个协主任,2003年7月将我解聘,2003年12月18日,我在解聘协议上注明“待寻到有关法规及政策后再作处理”,领取了部分经济补偿金。后我多次向县工商、个协、市工商局、县政法委、信访局申诉要求解决养老、医疗保险和补发工资及福利无果,遂于2008年10月8日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13日仲裁委以不合符合受理范围为由不予受理。后又多次信访,仍无果,于2009年10月26日起诉到县法院。2010年3月15日出判决书,4月13日通知领取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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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毅然决然 2010-04-15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求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四条规定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我想问此处的被帮工人是否可以是单位?
发布者:DpA8953 2010-09-16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七条?
第七条规定:“房屋登记行政案件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请求房屋登记机构履行房屋转移登记、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等职责的;(二)对房屋登记机构收缴房产证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三)对行政复议改变房屋登记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
1.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是被告吗?
2.(二)对房屋登记机构收缴房产证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房屋登记机构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收缴房产证?
发布者:yc1518@126.com 2010-12-03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什么时间废止的
在2013年6月3号的判决书上适用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否正确 这个司法解释4月8号不是已经废止了吗
发布者:孟咸志 2013-06-07 状态:已解决 回复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