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真实!
买卖合同纠纷
标的物-大庆市让区一处居民房产,产权拥有人已过世,留有遗嘱公证,四位子女共有。
2014年8月6日,子女中的三位在第四位不同意卖房的情况下,通过中介公司和买方签订了23万的房屋买卖合同并收了5万元定金。关于这个情况对买方及中介公司都已告知并出示了相关产权证、遗嘱公证书等,并保证一年之内会解决自己家庭内部的矛盾完成交易,约定于2015年8月6日前交房。
合同签订后因为和第四位子女的关系一直没有解决,想通过法院解除合同。
目前卖方已诉至法院希望判令合同无效。
2015年7月15日开庭
庭审过程略去,无非都说自己的道理。
目前法院的态度是建议和解,赔付买方3万元。
我方的态度是可以赔付1万元或者听候法院宣判。
---------不理解的是,法官直言宣判的话对卖方不利而且不同意追加中介公司为第二被告。
目前等候判决的状态。
卖方想判决下来后走二审程序,追加中介被告。
----------------------------------------问题补充:--------------------------------------------------
我放的诉求:合同无效解除,买方支付占用房屋期间的租金8000元,追究中介的责任。
买方的诉求:合同有效,卖方赔付违约金46000及中介费用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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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疑虑:
法官庭外给我打过电话,还是建议和解。说如果宣判的话卖方会损失更大。
难道真会判卖方赔偿46000不成?
发布者:天天多五点 2015-07-18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