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张玲珍 2009-07-23 状态:已解决 回复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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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故意伤害他人人身,请问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急求您的帮忙
2011年3月11日在安徽省庐江县宛先生被邻居用铁锹的尖部插入喉咙,只因两家人房子之间的一条淌水沟的问题。现已脱离生命危险,在医院治疗观察,是否有后遗症或留下残疾还不得而知,也还没进行伤害鉴定,因家人很想了解宛先生可以得到怎样的赔偿,及那个邻居可以收到什么严惩?还有邻居家里只有一间砖瓦房,若不能自己赔付所有赔偿。那宛先生还能不能得到应有的赔偿?劳您大驾,请给我解疑释惑,解释的越详细越好,在这向您鞠躬说声谢谢
发布者:Nigolas 2011-03-16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故意伤害他人人身,请问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急求您的帮忙
2011年3月11日在安徽省庐江县宛先生被邻居用铁锹的尖部插入喉咙,只因两家人房子之间的一条淌水沟的问题。现已脱离生命危险,在医院治疗观察,是否有后遗症或留下残疾还不得而知,也还没进行伤害鉴定,因家人很想了解宛先生可以得到怎样的赔偿,及那个邻居可以收到什么严惩?还有邻居家里只有一间砖瓦房,若不能自己赔付所有赔偿。那宛先生还能不能得到应有的赔偿?劳您大驾,请给我解疑释惑,解释的越详细越好,在这向您鞠躬说声谢谢
发布者:NOO407 2011-03-2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请问故意伤人一年后还可以提起诉讼吗?
当时没报警,就是当时以为可以私了的,可是现在人已经残废了,好不了了,当时没报警的原因是以为可以医好的,而伤人者也愿意承担医药费,所以就没报警,所以想请问下一年后还可不可以告他?
发布者:vxB2273 2011-04-0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在起诉后还可以找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代理诉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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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woainizhongguo 2011-04-20 状态:已解决 回复 (4)
请问在医院这个事业单位受到了不公平待遇 该寻那个有关部门 诉说 可以以什么样的形式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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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d9zx 2011-05-3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请问在多长时间内可以申请撤销离婚登记,再提出诉讼?题标题
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请问在多长时间内可以申请撤销离婚登记,再提出诉讼?
发布者:gSt9959 2011-06-2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4)
请问持凶器袭击他人致伤可以定性为故意杀人未遂吗?
事情是这样的:今年天气干旱无雨,我一朋友的父亲去田间察看熵情,不意被埋伏在田边的隔壁田的一青年持铁锹偷袭,砍破头部。他父亲现正在医院住院,头部缝了9针,但医院认定为轻伤。我想咨询:铁锹是否算可以致命的凶器,用铁锹袭击没有丝毫防备的他人头部,算不算故意杀人未遂?希望得到您的帮助,谢谢!
发布者:CbT2831 2011-06-2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7)
请问普通公民该如何维护个人的隐私权?
本人为一名在校研究生,男,25岁。最近遇到一件烦心事,不时有人谈论我的情况,而且内容涉及绝对隐私,对我的生活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几次夜里失眠,强烈感觉到自己的隐私遭到泄露,主要是网络通讯内容,包括QQ,163邮箱,上网记录等。在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维权,该如何捍卫自己的隐私权?还有本人很像申请法律援助,准备控告XXXX学校和XXXX人,请问该怎么做?
恳请律师们解答。
发布者:502xin 2011-06-26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因工伤原因与原单位诉讼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可以再向劳动仲裁委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申请吗?
是劳务派遣的,以前在单位(国有企业)工作,后来不知什么原因,从2003年起将我改到劳务派遣公司的但是还在原单位从事以前的工作,改到劳务派遣公司后以前的合同没有了,如果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申请工作年限怎么算?向现在的劳务公司申请吗?还是两个单位一起申请?
已获得工伤赔偿(一次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补偿),问题是可以再向劳动仲裁委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申请吗?
发布者:00002435 2011-06-26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请问 我从他人手中转租来的店铺 以后我可以转让出去吗?
别人和物业签的合同 然后他要租给我 比如我做了一年 不想做了 可以转让给他人吗? 可以收第三方的转让费吗? 我们还没签订合同 然后在 合同里面 写上 以下条款是不是就代表我可以有转让权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 在转租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8-2 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发布者:hero061 2011-07-18 状态:已过期 回复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