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2002年10月结婚,2004年12月有了个儿子,2005年分别从女方父母那借了7万元(未写借条),再从其他亲戚朋友那借了7万元(有借条),加上从银行代款10万元在县城买了一套100平米左右的商品房.(2006年底代款还清)2007.9月女方有了外遇,随后从家里拿了5千元借外出工作之名与婚外男友同居了两个月左右,2007.12月回家过年.2008年3月-7月间假借与朋友开店之名从家里带出四五万块钱,先后来来去去好几次,后事情败露,2007年7最后一次回家办离婚手续,期间把小孩的保险钱和用于房子的装修钱...
发布者:liu1015song 2009-07-30 状态:已解决 回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