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xubing7890 2015-11-24 状态:已解决 回复 (2)
相关问题推荐: 社保和公积金单位缴纳的部分从个人工资里扣合法吗
社保和公积金单位缴纳的部分从个人工资里扣合法吗
招聘面谈时,说年薪15万,其中工资10万每年,证书使用费5万每年。然后入职后看到工资合同发现企业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费都从个人账户扣除,计算在年薪中,并且是以加上证书使用费后的平均月工资为基数缴纳。按照此公司的缴纳比例计算后,每月到手工资只有4786元,其余个人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及单位需要负担的公积金部分均从个人收入扣除。请问:此种做法是否合法,如何约定合同才是合理合法的,请给出建议,谢谢!
相关问题
月平均工资除了个人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外,是否也包括单位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部分?
月平均工资中,除了要计入个人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外,是否也包括单位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部分?
发布者:菁意求精 2013-10-24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辞职后,公司从我的工资里面扣除公司应该缴纳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合法吗?
我们单位工资经常性的变化,但是考核机制从来没有以文件的形式通知我们,都是从同事那边听来的,单位也没有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社保等是以其他劳务派遣的方式给我们交纳的。我四月7号辞职,单位12号发3月份工资,单位说是四月份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已经交过了,所以从我3月份的工资里面将单位和我个人应该交纳的金额扣除了,单位这样做合法吗?
发布者:wliang129 2015-04-24 状态:已过期 回复 (4)
单位社保欠费,可是个人应缴纳的部分每月已从工资中扣除,现在怀孕了,请问生育险如何报销?
单位从2014年2月一直处于社保欠费状态,我于2014年9月进入公司,2015年3月公司为我购买社保,且每月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已从月工资中扣除,现无医保手册和医保卡,我将于2015年11月休产假,请问期间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该如何报销?是否该有公司承担费用?
发布者:melodytianli 2015-06-26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用人单位未从用工之日缴纳社保,也未按公司工司工资总及个人工资基数缎缴纳社保费
用人单位未从用工之日缴纳社保,也未按公司工司工资总及个人工资基数缎缴纳社保费。而如何计算其损失并求赔偿?
发布者:ask20150702i1d 2015-07-02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公司为我缴纳了保险和公积金,却以我在试用期为由,在我当月的工资中扣除了单位承担的部分,即保险公积金的
公司为我缴纳了保险和公积金,却以我在试用期为由,在我当月的工资中扣除了单位承担的部分,即保险公积金的所有费用都是我出的,我该怎么办?申请仲裁或到法院起诉,应怎么写?是写工资发放不足还是公司不当得利?求解?感谢!
发布者:飞豹儿623 2015-07-0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合同纠纷,病假无病假工资,可以吗?产假期间社保个人缴纳部分是
合同纠纷,病假无病假工资,可以吗?产假期间社保个人缴纳部分是自己承担吗
发布者:ask20151013jaa 2015-10-1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我于10月23日办理了离职手续,工资是10月10日发放的,已扣除公积金和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我于10月23日办理了离职手续,工资是10月10日发放的,已扣除公积金和保险个人缴纳部分,请问这个月的公积金和保险单位是否应该给我交齐
发布者:ask201510318x9 2015-10-3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我于10月23日办理了离职手续,工资是10月10日发放的,已扣除公积金和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我于10月23日办理了离职手续,工资是10月10日发放的,已扣除公积金和保险个人缴纳部分,请问这个月的公积金和保险单位是否应该给我交齐
发布者:ask201510318x9 2015-10-3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用人单位从工资中扣除了公积金部分,但是未缴纳,怎么投诉?
公司把人事外包给人力资源公司,所以我们的劳动合同都是跟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包括社保、公积金部分都是人力资源公司缴纳。每个月工资都是扣除社保、公积金部分,才发给我们(工资条上写的很明确)
现在,人力资源公司以跟我所在公司有经济纠纷为由,已经一年没有给我们缴纳公积金了,公司方面也没有说法。请问我们该如何维权? 社保是正常缴纳,就是公积金不再缴纳,但是每个月从工资里正常扣除,也没有说什么时候给我们补交
发布者:小宝201511 2015-11-09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律师您好!本人所在公司已半年未发工资和缴纳部分社保和公积金,
律师您好!本人所在公司已半年未发工资和缴纳部分社保和公积金,而且12月中旬所在事业群将成立新公司脱离集团,届时新公司不结清我们的工资,我们只得找集团,请问我可以通过仲裁要回工资吗?入职半年是否也有赔偿?我是现在尽快仲裁还是等到新公司成立后仲裁?谢谢
发布者:ask20151120muc 2015-11-20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