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
谢谢您。 我们之间的情况是: 1979年在他下乡的内蒙民政局登记了一次,发了结婚证,没举行婚礼。 1981年他回城后,我才22岁。因我孕期体检开联单,我单位要求我和他又在民政局登记了一次,发了结婚证。 在2008年,我们因想申请两个公租房指标,就办了“假离婚”的真手续,把1981年的登记结婚解除了,户口本也改了。我们认为:有内蒙那个婚姻登记在,就还是真夫妻,还一直生活居住在一起。 但问题是,他现在又跟别的女人登记结婚了,不想再和我过了。 我也愿意成全他,希望他能幸福。 因此,我想问问:我和他在内蒙的登记婚姻,是否需要解除? 谢谢大家。 现在他连我的电话也不接了;短信也不回了;就连朋友劝他与我缓和态度、私下协商解决也没有用了。 因此,我只好申请由法院判决解除他与我登记的婚姻关系了。 这真是万般无奈啊!
发布者:6588zhang 2016-03-0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