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被霸占,人被恶霸用菜刀砍杀,7月29日公安局给我立案通知书,8月11日公安局给我破案告知书,同时凶手取保侯审了。而我房被占的案子在民事庭立案第一次立案庭说单位分的房子属于小产权不给立案,我的房子是95年8月缴款领钥匙入住的,1997年房改买为个人产权,为什么属小产权,7月20日法院发裁定书。上诉中法9月7日下达裁定书让区法院立案受理二次才立案。2016年4月11日房子案通知开庭,满希望能收回房子,可收到的是民事裁定书本案中止诉讼,原因是恶霸在2916年1月告我们侵占罪,我犯了刑事罪,等他案子结果,再审我的案子。明明是他侵占我房子,我先起诉他,同是一个案子,为啥我先他后,要先审他的案子,为啥他侵占我房子民事案立了二次,为啥他能在刑事庭立案所有权确认的房子产权所有案子,告我犯了刑事罪,事实何在,证据何在,法律依据是哪一条。房子是1995年单位分的,我有1995年缴款收据,有房改协议书及购买缴款收据,房证契证具全。凶手说当年分房是我们吊包换了他的房子,此说法单位是有证明的,另外我入住的收据时间和他入住的时间能说明,我是拿钥匙开门入住的,不是我撬你房门强占了你的房子啊,再有我你单位分房子的时间是我95年,你96年时间差一年呢。关建是我房是一楼可出租,在菜市场,他是同楼同栋7楼顶。第二案子开车跟踪我们,到已被他撬门换了他锁的我自家门口,他向我们按喇叭招手,我们以为他要和我们谈房子事,我老伴向他走去,而凶手一手扶车门一手从车内拿出菜刀迎面就砍,顿时满脸是血,我喊快跑,他追着砍,没跑几步就倒地了,他还在砍,我怕他砍死老伴,我跑过去凶手砍我,,,2015年4月2日的事,一年了至2016年4月17日,公安局检查院没给我们一个结果,我们到法院刑事庭立案法院不给立案,法院说等公诉,而公诉又没结果,案子公安局检查院互相推诿案子在对方。2016年4月15日案发一年多,我们问区公安局办案人,案子进行到哪了,办案人说,案子回派出所了,这是第二次了。请广大公平正义的法律工作者在复杂错综烦忙的工作中帮我解答,给我法律法规指导,维护我的人身和财产合法权利。谢谢各方帮助我的律师。
----------------------------------------问题补充:--------------------------------------------------
房子案我们有一切合法证件,凶手在2009年11月23日送到我家一份他起诉我们的起诉书和一份单位分房子证实材料,此材料可以证明是谁占了谁的房子,是一份自招的铁证,而此材料写的是凶手霸占他本单位人房子十年多不交房的事。他是个有霸占别人房子前科的人,对法律有研究,节外生枝,无理取闹,无事生非,耍赖耍流氓,装人他都会,狡诈凶狠。
发布者:长江黄河北 2016-04-1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