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有现将房产出售11月30日要交楼给新业主,10月24日以短信及电话通知了乙方,11月3日又当面谈过,乙方以押了很多货物为由叫我赔偿或要回乙方的货物作为赔偿,甲方想只退回原所交的押金6000再加多6000作为赔偿不知那种方式符合实际操作
合同全文如下
房 产 租 凭 合 同
代理方:东莞市盛鑫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出租方(下称甲方)姓名: 性别: 男 电话:
承租方(下称乙方)姓名: 性别: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愿意将常平镇的房产出租,乙方自愿承租,双方根据东莞市有关房产管理规定,签订租赁合同,条款如下:
1、甲方将自有的座落 ,实用面积24.01平方米,建筑面积 37.91 平方米,间隔 1 间出租给乙方作经营服装使用。租赁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每月需缴纳租金为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整,甲方应给予收据,每月租金在每月 3000 日前内交清,交租以转帐方式支付。工行 、户名: 。
3、签订合同时,乙方即时向甲方交租房按金人民币 陆 仟 零 佰 零 拾 元整,甲方应给予收据,合同终止迁出时乙方交清租金及其它费用后,甲方应将按金退回给乙方;如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若在按金范围内,甲方有权在按金中扣除。
4、乙方依约交租,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可到东莞市公证处申请证明,则乙方不负迟延责任。
5、出租房产的结构质量、 维修、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由甲方负责; 每月管理费、水电、经营税费等由乙方支付。
6、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确需收回自用,必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通知乙方,并退回按金,补尝两个月租金作为乙方搬迁的损失;如乙方确因有事退房,亦必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通知甲方,在通知期间租金照交,甲方不退回按金。
7、租赁期间,乙方如对方房产或设施故意或过失损坏应负责修缮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8、乙方使用房产时, 不得擅自改变房产结构及用途, 不得储存任何违禁品、易燃易爆品等物,同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遵守社会公德。乙方如需装修内外墙,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经物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施工,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
9、租赁期间,若房产遭到不可抗拒之自然灾害导致毁灭,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房屋发生重大自然毁损或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乙方可提出退房或代甲方修缮,并以修缮费用抵销租金。
10、在租任期间, 乙方不按时交租,甲方应及时发催租通知书,如拖欠租金超过十天,则作停水电处理,若拖欠十五天仍未能将租金交付甲方,则属乙方违约,合同因违约而告终止。
11、因乙方违约而合同终止, 则甲方有权单方面收回房产,如乙方不交回租赁房产的锁匙,甲方有权同管理处人员作证进入自己的房产内,有权将乙方存放在房内的物品清点拍卖,并用以抵偿欠租和其他有关费用,若有余则应交回乙方。乙方保证履行合同约定,如有违约,完全接受甲方作出的上述处理。同时保证绝不会提出任何异议。
12、甲方将乙方存放在租房内的物品拍卖所得仍不能抵偿租金、管理费和有关费用时,该等款项应由甲方负责交清,而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索至清偿为止。
13、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 乙方必须依时迁出并将家私杂物全部搬走。若五天内仍留下箱柜等物不搬清,则作放弃权利论,由甲方全权处理,报请物业管理部门人员到现场作证,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14、合同期满,如甲方的房产继续出租或出售,乙方享有优先权。
15、本合同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的文字与打印的文字具同等效力, 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16、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不能解决即提请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载决。
17、本合同共 页,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8、附注:A、乙方在承租期间须保证室内设施、设备不损坏,于合同终止时完好无损地退还给甲方。B、管理费、水电费乙方须在每月十日前交清。否则每天按3‰来收取滞纳金C、乙方在经营期间承诺,物品摆放不得超出其使用范围和不得经营餐饮,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同意甲方将所经营商铺作停电或终止合约处理。D、乙方在承租期间不影响该物业正常出售,当甲方成功出售该物业给第三方时,该租凭合同即时终止。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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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是2011.09.01至2013.8.30
发布者:lde13 2011-11-04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