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
补充一下具体情况,感谢各位的回答。 1. 签订的转租合同还没到期,由于租客的行为令我不舒服,又没有签订补充协议,因此希望能协商让租客搬走,但租客尚未正式同意,一直含糊其辞试图让我改变主意。 2. 已经通过其中一份转租合同的平台正式通知租客,该平台规定提前30天通知不需要付违约金。此时租客如果30天内搬走,我是否需要继续支付违约金?如果租客继续是目前的态度,我是否有权利30天后强行令其搬走(比如换锁、挪空财务?) 以下,粘贴两个合同分别对违约情况的条款说明: 合同一: 九、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支付租金或各项费用,每迟延一日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房屋月租金 两倍 的违约金,迟延超过 5 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装修、改造损害房屋主体或承重结构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装修、改造有损甲方其它利益,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未在 5 日内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或擅自将房屋转租或允许第三方使用,或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擅自设立广告牌,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责令乙方立即改正,或强制乙方立即改正,或替代乙方完成改正行为,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4、一方违约,另一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违约方支付守约方相当于 1 个月房屋租金的违约金。 5、在转租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向乙方支付相当于 1个月房屋租金的违约金。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7、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未能如期腾出并返还房屋,视为其放弃存放于房屋内的财物和门锁的所有权,甲方可任意处置,可强制打开房屋门锁,更换门锁,将乙方放置于房屋内的财物搬出或留置。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合同二 ·如乙方未如期支付租金,乙方应通过107间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不超过7日的, 违约金计算标准为:逾期天数*月租金的5%;如逾期超过7日的,则违约金为月租金的100%。 ·如甲方未如期交付房屋,甲方应通过107间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已支付押金及租金则甲方应同时返还已支付的租金。逾期不超过7日的,违约金计算标准为:逾期天数*月租金的5%;如逾期超过7日的,则违约金为月租金的100%。 ·如经丙方核验后判定甲方无合法有效的出租权力,乙方可要求甲方通过107间支付违约金并退还剩余租金。违约金计算标准为月租金的100%。 ·如乙方续租或提前退租未提前30日通过107间提出申请,乙方应通过107间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月租金的100%。 ·如甲方提前收回房屋未提前30日告知乙方,需退还乙方剩余租金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月租金的100%。 ·如人为原因恶意导致财产损失的,如损失不超过5000元,则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为月租金的100%;如损失超过5000元,则守约方可依法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并寻求相应赔偿。 ·如因违约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危害的,违约方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赔偿责任。 ·对于丙方代违约方先行偿付守约方的情形, 除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及应付款项外违约方应承担丙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交通费、人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同时,丙方可采取以下措施向违约方继续追责: ·将违约方的“违约记录”、“逾期记录”、“恶意行为”或“不良情况”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 基础数据库及相关征信机构的个人信用数据库,以供有关单位、部门或个人依法查询和使用; ·将违约方违约失信的相关信息及其他信息向包括但不限于媒体、用人单位、公安机关、检查机关、 法律机关及有关逾期款项催收服务机构披露。对此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以各种通讯手段告知违约方的亲属朋友相关违约信息,并在丙方网站或其他报纸、网站上发布相关违约信息, 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工作单位、照片、违约金额、逾期时间及违约责任等; ·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发布者:maybeashore 2016-05-19 状态:已过期 回复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