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一个外地的同学是公安系统的公务员,在2010年6月开始,他以做生意为由陆续向我借款,至2011年7月止共向我们借款人民币肆拾柒万整(¥470000.00元整)。(这笔钱是我及家人和另外一名同学一起筹集的。)我们都是下岗职工,生活并不宽裕,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借给他的钱,只有小部份的是自已的(其中里面还有一些是银行贷款的),其它的都是亲戚朋友的。当时借款时只说是一两个月,拖至2011年5月后我们要求他还款时,他都以种种借口推诿了,并再向我们借款,说资金投入后,马上就能回笼,只是一时紧张周转不过来,所以我们为了能保住原借款,又四处为他筹钱,希望他资金回笼后,能马上还给我们。但事情不是和他说的一样,他还是再次以种种借口推诿了,前后说话自相矛盾。后来当我们得之他在今年7月在他当地买了一套新房后,他本人还说(房产证的名字是他儿子的)我们彻底知道了他在撒谎,也许故意在骗钱。所以我们一直催他还,在我们催讨他还款的过程中,他还口出狂言,说不怕我们向领导反映和向法院起诉,还说开除不了公职,即使是起诉,法院也只能判决让他拿出工资的一小部分来还这笔款。他还威胁我们,如我们反映到有关部门,凭他的社会关系,若真的开了公职,那就更不要想还上这笔钱。他的房子是不能动的。是不可以用来抵压还我们的款的。难道中国的法律真的只能用工资的小部份来还款吗?难道他的那套房子真的法律不能把他怎么样吗?只能一年还给我们几万元。请问难道真的只能这样还款了吗?难道他的那套新房真的法律不能拍卖吗?我能告他诈骗吗?如何能拿回这笔钱。切盼回。谢谢
----------------------------------------问题补充:--------------------------------------------------
还想咨询一下,有一天本来想查我那同学妻子的身份证号,发现,我同学的妻子已经没有和我同学一起,只能看到我同学的身份证,这种情况是不是他们两人离婚了呢?也没有看到他儿子的,是不是证明是他们已经离婚了。
发布者:zhouxing周鑫 2011-12-1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