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还是学生,不想再宿舍住,于是通过中介找到了二房东承租了他们转租的房屋。当初也是第一次租房子,不懂什么法律知识,租房子的时候二房东没有给我们看大房东通过委托二房东转租的委托书,并且没有大房东的联系方式。
我们在9月28日,但是我们在2012年1月15日提前搬了出来,但是没有及时通知这所谓的二房东,由于违约我们也愿意支付违约金(押金),我们也愿意承担部分的责任,第一次于2月24日,我们去派出所进行了协商,达成了第一份协议,正式退房,但是我们帮助他们再把房子转租出去,再转租中间,我们必须每天支付他们每天100的房间滞纳金,从2月28日开始计费,通过多方周折,我们终于在3月8日,找到了愿意租房的房客,但是房客需要原户主的电话号码,谈长租的问题,于是我们打电话过去问二房东要这个电话号码,令我们意外的是他们拒绝给我们房主的号码(此前我们也问他们要,他们一直是不给我们)。但是这些人还是要我们掏每天100的滞纳金,这个滞纳金是5天一给,3月8日是第四天,他们所谓的约定是第四天给他们钱,但是我们此时要房东的号码,并且以此为由拒绝交钱直至他们给我们房主的号码。租客因为我们给不出房东的电话号码,就不准备租这个房子了。
第二天,3月9日我们突然接到派出所的电话,说让我们去派出所和他们进行调解,但此时我们正在上课,无法赶去,于是相约3月10日早九点半去。但是当我们晚上回去上网的时候,令人愤怒的事情发生了!那些所谓的二房东把我以及我女友的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学号,以及各种私人信息发布到人人网上!这还不是关键,他们竟然还诬陷我们说我们欠他们两个月房租!说以及到法院起诉我们(事实上没有)因为找不到我们所以才发布了这种东西。
他们在我女友所有的相册,日志,的下面都发布了这种人身攻击的信息,我们的个人信息是当初租房时交换的身份证所得,至于院校是他们动用各种方式得到的!
我们希望能够得到律师的帮助,如果我们去法院起诉他们,我们胜诉的概率是多大?能够得到什么样子的赔偿,或者是得到什么样子的最坏结果!
----------------------------------------问题补充:--------------------------------------------------
我们有些问题想了解一下,希望律师们能予以解答。在整个事情当中,我们和二房东的租房合同是否已经终止了?协商签订的书面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签订的协商条款和租房合同有部分矛盾的情况下,应该以什么为准呢??如果说我们之前已经退房了,但是二房东让我们帮忙找下家,给了我们房子的钥匙的备份,我们是否应该把钥匙还给房主??
发布者:echoruolin 2012-03-1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