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件是2016年8月31日晚23点起。
家里是农村的,一到晚上就黑灯瞎火。
由于农村用的是公共厕所,夜晚23点老父亲带着手电筒去上厕所后,顺便到乡间小道散散步。走到半道上接到老母亲电话,于是返回家中;就在转身回家的瞬间看到背后有人,视乎在跟踪老父亲似的,于是老父亲手中的手电筒一照【任何人都会有想看看是谁的这种反应】,于是乎B【本村邻居简称“B”】不分青红皂白上来就开始打人;老父亲被突然袭击的力量给推到,于是开始反击,由于已倒地,反击也于事无补;届时B从手中拿出一条绳子勒住老父亲的脖子,老父亲无力反抗了,B才溜走。于是老父亲给我的七叔打了个救急电话。七叔火急火燎的赶到路口,刚好遇到B【路口是B家】于是问B:你干嘛打人?于是发生口角后双方也打起来了:B家门口有一根大木棍,B拿起大木棍朝七叔的大腿部分打下去【手机被打碎】,随后再把七叔打倒,由于打中头部,鲜血直流的七叔无力还身。届时老父亲赶到了,B又用木棍打向老父亲的身体和腿。随着村民的阻扰后各自回家去了。
七叔当晚去医院缝了7针脑部【物品损失:手机一部】。
第二日起来后,老父亲腿部肿胀严重,走路都是问题。于是去了医院检查,小腿部位为骨折,骨碎等,医生已为老父亲打石膏,需住院观察。
2016年9月20日已出院。
【B】9月5日时已报警自首。
本人9月6人时也报警了。警察已录口供。
现在在谈赔偿事宜:本人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
请问要求这些赔偿不过分吧?还有要求的赔偿费用有限制吗?
----------------------------------------问题补充:--------------------------------------------------
补充一下:B在村里是不和别人说话的,我的老父亲为人老实,乡里乡亲都知道的。此次事件【B】是没有受伤的!
发布者:lan1992 2016-09-20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