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因为土地补偿金。1992年我妈带我再婚到图们。去的第二年 那里分配地签30年合同。我和我妈也分到地了。。没有婚姻登记。俩个人过12年因经济问题俩人分居。。5个月前。。突然我们以前住的地方村里的3个人给我妈打电话 说有事要谈。。 这些村民 见到我妈 到他们律师家说:(这个事千万不要说出去。。现在这里出了土地补偿金 但这个钱你们绝对不能要的。没有户口。没登记 你的老公现在瞒着你 想要这钱 起诉到法院了。你要是帮我们签一个字 就给你俩三万。。内容是律师写的 。让我妈抄写签字。内容大概是 我妈自己放弃这些钱。后来法庭1审开庭 他们拿这个签单, 我妈没文化又是朝鲜族, 对这些签字概念对汉字不太懂。我很生气。他们的行为。我想替我妈告这几个人, 虽然1审法院判我们赢。 现在他们上诉了,一见到我们就说 :我们有的是钱。 你们急什么呀? 州法院不行 我们告到中央去,太气人了,一个杶里的队长就这样胡说八道, 真么办才好? 那一位律师能给我拿主义? 谢谢!!
----------------------------------------问题补充:--------------------------------------------------
现在因补偿金 他们上诉到 州法院的 情况下 我能到 州法院立案庭 说这些事 立案吗?
发布者:guihuakim 2012-03-19 状态:已解决 回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