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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在湖北省计生条例中能不能定义为国家工作人员?

湖北-荆州 05-19 10:05  悬赏 0  发布者:hb1356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们夫妻双方为农业户口,一胎生育为女孩。依据湖北计生条例享有生育二孩的权利。可主管部门以我老婆在事业单位做临时工(打字员)为由,把她界定为国家工作人员。不批准我们的二胎申请。请问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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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19 10:35
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一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你老婆的情况显然不属于这个范围。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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