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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离婚协议中要求如果再婚不得再要小孩

 05-22 09:42  悬赏 0  发布者:12345m……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宣武区 回答:(8)
您好,因为感情破裂两人已经分居2年半,两人有2个孩子,现已是国外的国籍,但最初是在国内领的证。现双方协议要求离婚,协商一人各带一各孩子,在双方修改协议中,女方要求如男方再婚不得再要小孩,如果违反协商则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都为女方,请问这样的要求如果定在协议中,合法吗?男方真的再婚后就不能再要小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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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 电话:13801393564
  • 276273积分
回复时间:2012年05月22日 09时43分
协议是违法的,无效。
我的补充: 2012-05-22 09:45
协议只能对签订协议的双方起到约束作用,但该协议中禁止男方今后生育子女的约定,已经剥夺了男方再婚配偶的生育权,牵涉到第三方的权力的,你们协议双方都无权处分,因此这样的协议违法,无效,男方今后再婚还是可以与再婚妻子生育子女。
追问:

也就是说,即使现在按女方的要求签了此协议,离婚后,她再以此协议上诉要求男方把抚养权归还与她也是无效的是吗?

回答:

是的,协议无效。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22 09:44
您好:
   协议无效。
回复时间: 2012-05-22 09:46
此约定即使约定也属于无效约定。
回复时间: 2012-05-22 09:46
协议无效
回复时间: 2012-05-22 09:48
这条规定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12-05-22 09:48
当然是无效约定。
回复时间: 2012-05-22 09:48
协议关于男方不得要孩子的约定无效。
回复时间: 2012-05-22 09:52
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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