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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借款合同

河南-洛阳 05-22 22:08  悬赏 0  发布者:端木燕秋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09年3月份通过朋友担保借了别人50万元私人贷款,到2010年归还了他22万元,到目前由于生意冷淡没有再还他本金及利息,由于没有按时归还本金及利息,债主给我算以每月8分的利息773200元让我归还,我实在不想还这笔不合理的开支,还让我写下了借据,我是这样写的:“我今欠某某本金及利息共计773200元,两个月后还清。”请问我这样写借据到他起诉我时,法院会不会从头到尾都调查清楚,帮我算清我的债务及我应有的权利及义务呢?我写的借据有毛病没有,对我有坏处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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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23 07:36
可以要求查清
回复时间: 2012-05-23 08:51
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查清,但你需要提交相关证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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