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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外罚合不合理

江苏-扬州 05-23 09:30  悬赏 0  发布者:狗旦 给我留言  回答:(0)
因赌博被公安以暂收款名义收去114万元,刑事拘留一个月,后被关押宾馆半个月,只至家人凑齐款项才放人。公安出示的收款发票上注名,是暂收,因此款都是借贷,无力偿还。
   想要回此款,是否合理?
   公安在抓人六个月后,做了处罚决定,刑事拘留一个月,另监视居住半年,并发款三千元不整。
   公安做法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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