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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房产

上海 12-26 11:28  悬赏 0  发布者:swkl20…… 给我留言  回答:(8)
你好,我和先生结婚3年,育有一名2岁女孩,结婚时对方一分没出,所有结婚酒席家具拍照甚至出国费用都是我出。他是再婚,第一次离婚赔偿前妻近一百万,他离婚9个月就和我登记了,我和他共同承担了部分欠前妻的债款,有些是直接从我的银行卡汇出的,我们现住的房子是他和前妻合买的,算婚前财产,没有我的名字,但我们一同还贷款,婚后买的车也是贷款的,共同还贷。现感情破裂,我想问,我能要回多少,我想要孩子,并带孩子去国外(我和孩子都有国外的身份),如果在尚未离婚的状态下去国外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问题补充:
我帮他还前妻的债是否能追回呢?需要出示怎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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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2-26 11:30
建议离婚后再买房,否则容易产生纠纷,对于婚前房产,你们婚后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平分,车子属于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平分
回复时间: 2016-12-26 11:36
对于婚前房产,你们婚后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平分,车子属于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平分;
建议离婚后再买房,否则容易产生纠纷;
孩子多数会判给你。
追问:

孩子刚超过2岁,我查了一下,超过2岁,要看哪方抚养有利,我出国留学工作了近10年,一回国就结婚了,在国内我名下没有房产,但在国外有存款,如果对方要争抚养权,没有房产是不是对我不利呢?

回答:

在国内有没有房产不影响是否能够取得孩子抚养权,孩子抚养权根据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

回复时间: 2016-12-26 11:58
1、关于共同还贷及相应升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2、关于抚养权,可以依法争取。

3、婚姻存续期间所购房,原则上属于共同财产,除非有相关协议约定或其它资金来源属于个人财产等予以证明系个人财产。

4、如需帮助,建议就具体情况来电沟通等。
回复时间: 2016-12-26 12:01
一般算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6-12-26 13:28
1、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能和好的,应当及时要求离婚,如在尚未离婚的状态下任何一方购置财产,均应视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2、对于你帮他偿还的以及他自己在婚后用婚后取得的财产偿还的前妻之债,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其婚前债务,可要求其将其中一半财产返还给你。
3、对于其婚前房产在婚后还贷部分,可在离婚时要求其将还贷部分及还贷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回复时间: 2016-12-26 13:52
1、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该部分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要求分割;
2、孩子抚养权,要看孩子跟谁生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
3、建议离婚后再购房。
详情,建议预约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16-12-26 14:06
你帮助他偿还婚前债务的事实,如有证据可以要求其偿还。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6-12-26 14:18
海外房产未离婚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对方婚前个人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可以要求。夫妻共同财产的支出,包括参贷的房产,可以要求权益,但离婚案中由于涉及前妻第三人权益,无法一并处理,只能另案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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