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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员工生育津贴问题

河南-平顶山 05-23 12:01  悬赏 0  发布者:520141…… 给我留言  回答:(1)
你好!我想问一下,公司给员工投了医疗生育保险,但是员工没有按要求提供资料,在新农合报销了相关费用,导致公司在市里为员工投的生育报信及津贴无法申报,公司是否有权不支付生育津贴,因为社保说不能同时享用,公司该怎么办!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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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23 12:24
是不能领取双份费用的,公司没有过错可以不予处理。
追问:

吴律师非常感谢您,生育津贴工资比他本人的工资少,我们已经支付了全额的工资,是否可以将该由生育部门支付的津贴追回呢,例如:生育津贴共计13000元,我们实发工资15000.本来13000是不用公司支付的,现在我们正常发放了,津贴他没能按要求将资料申报,我们是否可以将13000元追回呢谢谢您!

回答:

个人感觉是应当可以追回的。生育津贴实际是产假期间的工资,在参保的情况下是不用单位支付而应当是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你们的情况是生育津贴低于实际工资水平,所以差额部分无权追回,但是对于因职工过错而导致无法办理生育津贴而使单位受到的损失部分,应当由职工承担自己过错而导致的后果。前提是要有证据确实是职工个人过错所造成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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