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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老公今年1月5日扯的结婚证,在五月份的时候用我的身份证结婚证向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贷了二十四万

重庆 12-26 22:1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跟老公今年1月5日扯的结婚证,在五月份的时候用我的身份证结婚证向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贷了二十四万,那么我们现在有矛盾在闹离婚,我是不是要承担一部分钱,但是他手上有我的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如果他还要去贷款,贷不贷的到呢?因为他是开的手机店,他是在四川省渠县开的,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谢谢律师帮我出个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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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2-26 22:32
你会对该笔贷款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以后非你本人签字基本上是贷不了款的。
回复时间: 2016-12-27 07:10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
回复时间: 2016-12-27 07:22
夫妻共同债务要承担,以后你没签字的贷款要看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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