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徐荣康  周文才  
该问题已关闭

毕业生户口迁移问题

四川-乐山 05-23 18:00  悬赏 0  发布者:flying……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应届毕业生,户口在学校,签三方协议时写的户口迁移地是单位地址。是银行,这个是不是属于集体户口,集体户口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学校要求填写的地址必须要有某派出所,可是单位那边让写的又是单位地址,我应该怎么填写?
集体户口的优势与不足,像我这种刚毕业大学生弄成集体户口会不会有什么影响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23 18:09
首先,恭喜你找到了不错的工作!

一、如果你所在的城市里没有固定的住处或房产,就只能落集体户口。就你当前的状况来讲(应届毕业生),落集体户口很正常,更谈不上有什么坏处。待将来你买了房子,或有了固定的居所,就可以把户口迁移到那个地方。
二、你可以在填写完单位详细地址以后,注明单位所在地所属的派出所名称。
我的补充: 2012-05-23 18:28
关于什么是无证驾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者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处以15日以下的拘留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湖南长沙
江西南昌市
北京朝阳区
辽宁沈阳
福建厦门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7206
湖北 襄阳
人气:442900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282219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380
湖南 长沙
人气:543065
辽宁 大连
人气:1211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66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