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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

上海-嘉定区 12-27 13:00  悬赏 0  发布者:fanfan……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母亲患有脑部肿瘤(未确诊),2016年11月8日因为癫痫发作,送到上海嘉定区中心医院神经内科进行治疗。通过治疗情况好转,身体的各项体征指标(心率、血压、氧饱和度)也都在正常值,带着孙子来看望她,喊奶奶的时候,我母亲也能答应,眼睛也能随着我们的身影慢慢移动。看着慢慢好转,我们全家决定16号出院,于是购买了制氧机和一些必备的药物,16号跟医生申请出院的时候,由于当天值班的医生不是主治医生,所以当时建议我们再等一天17号主治医生过来的时候再办理。
    然而11月17日凌晨6点,因为医院营养液输送机出现故障,而护士明知已坏却没有及时处理,整瓶大约1000ml的营养液不到半个小时全部倒入我妈胃里(插着胃管),胃承载不下溢出大部分,部分呛入肺部,整个肺部感染非常严重,基本功能已经丧失。医生在抢救过程,用吸痰机吸取吸入物,过程持续半个多小时,这过程我母亲非常痛苦,脸部都扭曲了,随之而来就是体征急剧下降,高烧不退。氧饱和度一直在六七十之间,心率一直在155~178高居不下,血压很难检测到。
   呼吸科医生和当时负责营养液机器的护士也都写了书面称述,承认这次的医疗事故和所造成的影响。但就在11月21日他们的徐建华主任从美国回来了,首先对于这次的事故没有表示半点歉意,而是一直强调说本来就是脑部肿瘤这些问题肯定会出现的。在此我们也希望徐主任本着做人的角度考虑:脑肿瘤与这次事故有何关系?
    我母亲住院前身体各项指标都很好,在家里也能跟我们沟通交流,每天吃三碗稀饭,大小便都是正常,但17号事件发生后,医生不知道出于何种考虑,大量使用激素类的药水和呼吸兴奋剂,强制性把生命体征拉到正常范围,却不考虑病人的身体情况,使其陈现于表象,却加速对病人身体器官的损伤,造成我母亲后期身体水肿厉害,眼球里都有水肿泡,手背、脚背都肿的发透了,身上更是肿了一圈,至24号去世,整个人一直处于深度昏迷中,并且很痛苦(写至此,我们内心依然很痛,这是我们一生中对母亲最大的遗憾,最后时刻也没能清醒片刻),我们说不想让病人承受太多痛苦,建议把激素和呼吸兴奋剂药给撤掉,然而他们就让我们签由于脑部肿瘤导致呼吸困难,现家属自愿放弃治疗的字。
这种无责任心的处理方式,我们无法接受,我们在此治疗过程中也收集了很多证据,希望有专家可以签定,医院不但在事故中需要承担责任,在治疗过程中也是不顾及病人的实际情况,大量使用一些非正常药物,也造成我母亲器官的进一步损伤。另我们在网上发贴,有许多医生看到机器说这款机器特别容易出问题,那么也请问,为什么中心医院要使用这种不安全的机器。
   现上海嘉定区中心医院答应赔偿5万元,但要把后续的2万元治疗费用先补上,我想问下律师专家,这个赔偿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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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12-27 16:42
你好!较为不合理。
回复时间: 2016-12-27 17:00
这个赔偿只是象征性的补偿,多大年龄?由于医学专业性较强,建议复印并封存病历,复印客观病历,封存主观病历,找专业律师分析过错,若找不出过错,鉴定专家不会给你指出问题的,本人医学硕士,副主任医师,相信不会让你失望。
追问:

您好 病历已经封存,我母亲62岁。怎么联系您

回复时间: 2016-12-27 17:31
是否合理,在于你们自己内心判断。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医院,医院是否有责任或责任大小需要申请医疗事故责任鉴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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