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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

江西-南昌市 12-27 15:56  悬赏 0  发布者:138791…… 给我留言  回答:(1)
双方感情破裂,女方提出协议离婚:
双方有一个10岁的女儿.就读邮政小学3年级。
男方有正式工作 医保 社保 养老保险 月纯进账3500 
女方无正式工作 无如何养老补助  月收入待定
双方共同财产 昌东房屋一套(估价17万男方父亲名字购买 金额双方夫妻支付)九龙湖房屋一套(已出售获得金额32万,因为夫妻双方在双方亲戚家借有32万的债务,夫妻协商32万用来还清所有债务)。
女方净身出户  男方还要求女方给孩子每月抚养费700元  请问女方是否可以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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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2-27 16:08
你好,你可以提出用婚后的共同财产中您的份额来,折抵您的抚养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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