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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费问题

山东-济南 05-24 12:28  悬赏 20  发布者:dm0626 给我留言  回答:(5)
你好,我和前妻离婚5.6年了,当时离婚协议写的是她随时可以来看孩子,抚养费生活费都是我来承担,但是这么多年了,前妻经常来探望孩子,已经影响到了我的生活,我可以追要以前5.6年和以后的抚养费与生活费吗?孩子现在8岁了

协议上是这么写的“婚后有一女孩,由父亲抚养,并承担全部抚养费.生活费,女方有随时探望孩子的权力”财产处理“女方愿意以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抵孩子的抚养费.生活费,男方与孩子享有全部财产,无债权债务”以上是协议中写到的,但是我俩离婚时,我名下没有任何财产可分!请律师帮助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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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24 12:45
你好,你的问题比较复杂,而且表述不清。建议电话咨询。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7489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5-24 13:21
按离婚协议约定处理
回复时间: 2012-05-24 13:09
你可以要求孩子的抚养费,如果前妻的探望对孩子的成长不利,可以申请法院中止。具体事宜面谈
回复时间: 2012-05-24 13:35
你好
按协议处理,如果探望确实影响孩子成长可申请法院中止
回复时间: 2012-05-24 23:02
离婚协议已经约定,但仍可要求增加。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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