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毕丽荣  王景林  王远洋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未还清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就不能办理房产权变更手续吗?

浙江-嘉兴 11-19 10:21  悬赏 0  发布者:nbjblh…… 给我留言  回答:(2)
法院判决离婚后,房产权归女方单人所有,;拿来了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和原先的写有男女两人名的房产证等物件后,去房产交易中心办变更手续,不料其中人员一改先前曾去探询时的回答(带好执行通知书、离婚调解书、房产证、土地证、契税证,即可办出!),说:房屋仍在还贷款中,即使公积金贷款合同上名为女方,离婚后还贷均由女方一人承担,不还清、此房就属银行所有,房产权现在绝不能变更! 
如此看来,法院所判结果与实际情况根本难以对上号?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8-11-19 14:22
涉及抵押,不能办理
回复时间: 2008-11-19 14:23

 房屋管理部门的说法是错误的,房子不是银行所有,银行只不过享有对房屋的抵押权,也就是说在借款人无法偿还借款时,银行可以将该房屋抵债或者拍卖。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安徽合肥
福建厦门
北京西城区
河北保定
广西贵港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江苏南京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安徽 合肥
人气:85492
上海 静安区
人气:163842
辽宁 大连
人气:1193648
安徽 合肥
人气:282075
广东 广州
人气:3918801
湖北 襄阳
人气:44358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4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