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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怎么办关于使用权房户主变更问题

上海-静安区 03-20 19:36  悬赏 10  发布者:canned…… 给我留言  回答:(3)
甲和乙两户共有一处使用权的房屋,该房屋有a和b两间,居住面积分别为13.7平方米和10平方米。该房屋有一本房卡,户主为丙(丙为甲和乙的父亲,已过世)。此外,双方各有一本户口簿(分户所得),两本户口簿中,甲户口簿中有甲一人,乙户口簿中有乙和甲乙的母亲。



此外,20年前,家庭成员有一份书面协议,大致意思为将甲的另一处自有房屋和丙的两间房屋中的a间对换(包括户名),并有甲乙双方及父母等其他兄弟姐妹的签字(无摁印和公证)。后因该处房屋有违章搭建,而无法将此处房屋的户名变更为甲。随后若干年甲乙双方一直因纠纷而未变更户名。


问题1:户主过世,能否凭当初的协议要求房管所将户主变更为甲。(直接去房管所,房管所以双方有纠纷为由,不给变更)
问题2:能否凭当初的协议强制变更户名,若打官司,被告是谁?
问题3:若该问题一直无法解决,若干年后,因甲或乙死亡导致户口注销,其子女是否因是使用权房屋失去该处房屋的使用权(甲乙双方均将房屋出租,未居住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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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3-20 20:24
带着资料预约时间详谈。
回复时间: 2010-03-21 00:01
承租人死亡,需要重新按法律规定确定新的承租人。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话,可以按协议。
不能协商确定的话,房管所可以指定承租人。
详情建议预约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0-03-20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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