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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有过错吗?我该怎么办?

北京-东城区 05-25 17:26  悬赏 0  发布者:bgszha……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从某中介手中收购了一个公司的营业执照,做了名称和法人的变更,所有的正本和副本都变更成功了,包括税务登记证,但对方的税控机和发票都没有变更成我的,而且原来的法人把发票给丢了,现在我想申请税控机,有什么办法吗?
去地税找专管员,专管员说需要原来的法人把丢了的发票给找回来,而且即使找回来也没法办理,因为之前的那个公司已经变更了,不存在了,发票和税控机都无法过户了。我想知道地税在没有办理税控机和发票变更的前提下把税务登记证已经变更成我的了,这个流程合理吗?
1、发票如果能找回来,是不是应该可以直接办理变更手续的呀?
2、如果发票找不回来了,应该怎么办呢?专管员说处罚都没有主体,罚之前的公司,已经注销了,罚我现在的公司名称,却和我无关。是不是如果发票找不回来的话,我这个事情就没法解决了呢?
麻烦高手给解决一下,不胜感激。
问题补充:
1、我想知道地税在没有办理税控机和发票变更的前提下把税务登记证已经变更成我的了,这个流程合理吗? 
2、发票如果能找回来,是不是应该可以直接办理变更手续的呀? 
3、如果发票找不回来了,还有解决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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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25 17:31
按照规定罚款是罚单位,就是罚你现在的公司 然后你再去向之前的股东进行追偿。如果不帮你办理变更登记,那你可以直接起诉税务局,进行行政诉讼。
回复时间: 2012-05-25 17:31
按照规定罚款是罚单位
回复时间: 2012-05-25 18:43
丢失的发票,应挂失作废,税务部门存在工作上的漏洞,应由其承担纠错责任.建议进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权
追问:

您知道丢发票怎么处罚吗?地税说一张是9千,一本发票是50张,就是45万,我觉得不可能这么高的吧,我从网上看说最高处罚是1万,不知道该以哪个为准,谢谢您了

回答:

要求地税出具相关罚款的法律依据确定.

回复时间: 2012-05-26 09:09
1,你自己没有申请,所以税务局没有办理,流程合理,是你自己的过错
2,可以
3,根据你的额描述不好办,具体咨询税务局,不是法律问题不做过多解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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