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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被银行取消借贷卡分期还款

 05-26 20:41  悬赏 0  发布者:jun666……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廊坊 回答:(2)
2010年,我在银行办理一张借贷卡(购车时向银行贷款的),贷款的金额是:五万多元,分36期还款,到目前已经还了18期了,这次因为工作太忙忘记了及时还款了,在还款期的最后一天零晨收到短信才记起来,第二天去还款时,却被告知因我前面有四次逾期还款的记录,因此取消我剩下的分期付款,并要求我必须在一个月内将剩下的欠款一次还清和所产生的滞纳金。

    请问:
    1、我一开始在办理分期还款时,工作人员未向我说明分期还款期间不可超过四次逾期还款这一项,否则会被取消分期(协议上有没有写明不清楚,因当时没有仔细看),前面发生的逾期我都是在到期还款日的第二天把款项还上的,当时也没有工作人员或电话或短信提醒我,我可不可以以这一点投诉银行?

    2、当初办理分期还款时已经将利息计算进去了,如果我将剩余的金额一次还清的话,那么我将多付了利息两千多元,这两千多元的利息我可不可以要回来?

    3、有什么方法可以更好的维护我的利益?或者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我按原来的分期还款?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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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5月26日 20时52分
这个取决于双方办理借记卡时所签署的协议,如果协议有这方面的约定,那么你只能认栽了 。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26 23:19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建议带材料与律师面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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