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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一套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原房主故意隐瞒暖气费欠缴三年的事实

青海-西宁 01-05 00:1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交易一套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原房主故意隐瞒暖气费欠缴三年的事实,房屋交易完成后,买方打电话给原房主,电话拒接,短信不回。在寻找原房主过程中,造成买方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起诉后,卖方交清了欠缴的暖气费。但是实际损失已经产生。最后法院判决买方败诉,卖方不用承担任何责任。想问一下律师,像这种卖方违约情况,如果买方一直找不到卖方,卖方(之前在社区工作过,已退休)是摆明了想要耍无赖的,难道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么?不应该为其违约行为受到惩罚么?不应该对买方损失做一定赔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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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1-05 09:34
你好,既然对于房屋买卖的相关纠纷已经通过诉讼处理,可以直接申请执行生效判决。
回复时间: 2017-01-05 10:21
你好,已经做出生效裁判,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请携带相关材料来律所面谈
回复时间: 2017-01-05 11:01
你好,既然在诉讼过程中,对方已经补缴了暖气费用,再上诉已经没有实际意义
回复时间: 2017-01-05 11:03
你好!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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