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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小区2014年新房收房,供暖合同规定先按建筑面积*30元缴费

北京 01-05 13:2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6)
您好!我们小区2014年新房收房,供暖合同规定先按建筑面积*30元缴费,供暖结束后按实际用户使用热量计算(18元*建筑面积+0.16*用热量)进行清算退费。目前,供暖公司只同意退2015-2016年的供暖费,拒绝退2014-2015年的费用,这应该是违约的吧?另外,用热量的计算也有分歧,业主认为是直接读取每户门口的热量表读数即可,而供暖公司凭借《北京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办法》第十六条要求用户分摊楼栋表那产生的热损失费用,我家实际用热量4000多,加公摊后热量就变8000多了,我觉得数据不可信,首先我家2015-2016年的门口用户表中显示的用热量在计算时她们就篡改数据多加了1000的热量,其他邻居家也发现每户用热量加了1000,那么公摊后的热量肯定也是虚假数据。我想问问我该怎么办?另外,2015-2016年的缴费发票已经报销交了,找不到复印件,交费收据过了12个月银行也打不出来了,2016-2017的费用我还没交,打官司我能有赢的把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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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1-05 13:44
你好,如果协商不成,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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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1-05 13:48
您好,建议您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7-01-05 13:50
您好,诉讼
回复时间: 2017-01-05 14:11
您好,建议你收集证据,诉讼维权
回复时间: 2017-01-05 14:18
需要 核实
回复时间: 2017-01-06 13:55
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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