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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05-29 17:44  悬赏 20  发布者:MvG1156 回答:(2)
婚前我把自己仅有的一套住房再没任何约定的情况下,以商品房买卖的形式过户给女友,过户费是女友付的,结婚五年后,我们感情不和,一直吵架,要离婚我能要回我的房子吗?因为我没地方住,女友婚前在外地买了两套房子,本地也没房,我用什么条件能要回我的房子。过户时我们没有任何金钱交易,我也拿不出有力证据,我行为算是赠与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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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6-02 10:49
买卖过户的,一般无法要回
  • [-]
  • 电话:
  • 57441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5-30 14:00
房子是你婚前自愿过户给你女友的,不能要回来。你不是说以买卖的形式过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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