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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纠扯,一方是宫外孕,事后她去医院把孩子做拉,请问对方用赔偿她医药费吗?

河北-邯郸 05-29 20:00  悬赏 20  发布者:383495…… 给我留言  回答:(3)
因房后占地和房后邻居抓扯,她先动的手,把我胸前抓伤三处,腿上被她咬伤,她抓我衣服自己摔在拉地上,事后她报警慌说我揣她肚把孩子揣掉了,然后她去医院把孩子做拉。要求我赔偿她。我找人去医院调查才知道她是宫外孕,自己把孩子做拉。请问,我应该赔偿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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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29 22:31
有证据的,不需要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5-29 20:30
应该以证据支持为依据,建议和律师详谈。
追问:

派出所有她打架前做的B超单,她到邯郸做轻伤害鉴定没做成就做了个轻微伤,伤情右胳膊青肿,胸前抓伤,腿部青肿。我知道后也去做了个轻微伤,我只验了腿部一处伤,胸前的伤因好了法医说不能做为伤鉴定。请问,我们都是轻微伤我还用赔偿她吗?

回答:

轻微伤,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具体谁陪谁要看双方的具体费用来定。

回复时间: 2012-05-29 21:40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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