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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江西-吉安 05-30 06:34  悬赏 0  发布者:尹芳梅 给我留言  回答:(2)
事情经过:今年4月20号我妈妈被一辆小车撞了,交通事故认定书上写明肇事司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我妈妈在事故中不负任何责任.在我妈妈住院期间,肇事司机交医药费很不积极,老是拖着,每次都是要我爸爸打无数个电话才能要得到一点点,肇事司机他本人曾说他认识我们市市委书记,是好朋友,肇事司机本人还曾说想让书记通过职务之便帮他办私事,交通大队那边他只交了2000元作押金就把肇事小车开走了.我由于担心他会靠关系,所以就把他的事情(包括他认识书记)发了微薄,然后交警给我打电话,说我影响我市市政府形象,说市委书记根本就不认识肇事司机,说我是在诽谤,可能会追究我的刑事责任.肇事司机也知道我发微薄的事情,就打电话给我家人说不再支付医药费,接着我妈妈出院了.在交通大队调解时肇事司机他说他只给5000元,不服的话上法院打官司.请问我们该怎么办???我发的微薄构成诽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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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5-30 08:54
你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肇事者赔偿。你不是故意诽谤且情节轻微不会构成诽谤罪。
回复时间: 2012-05-30 15:32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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