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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交好后我这里的收据丢失了,物业说没存根要让我重交

上海-奉贤区 05-30 07:26  悬赏 0  发布者:aya_lu…… 给我留言  回答:(7)
拆迁房物业费他们上门来讨要,交好开了收据给我们,后来我方的收据丢失了,然后物业说他们那边没存根的,就判定为我们未交,还要重新缴纳,这种怎么处理
问题补充:
那为什么物业没存根呢?还有我想问下,这物业费是由物业保管的还是上缴上级部门?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30 07:32
发票和收据是你们缴费的凭证,如果灭失,需要你们承担不利后果。
回复时间: 2012-05-30 09:56
你好,一般来说物业方应有存根,你可根据缴费日期要求查询。
回复时间: 2012-05-30 11:47
如果双方都无法证明自己的主张的话,一般情况下由原告方承担败诉的不利后果。你的案子中,物业一方应当是要保存底根的,这是物业工作的基本要求;底根灭失的,应当由物业公司承担不利的后果。
回复时间: 2012-05-30 12:23
应当由存根,你可以找当时接待你的收费人员,按照日期查询。
回复时间: 2012-05-30 13:54
可以要求查询下,无证据表明你们交过的话你们要承担不利后果的
如有进一步的法律需求可以来电来访本律师
回复时间: 2012-05-30 16:29
物业部门保管。
回复时间: 2012-05-30 19:49
不要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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