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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哪些属于孳息?

 01-09 19:00  悬赏 0  发布者:stp066…… 给我留言 地区:山西-山西 回答:(3)
尊敬的律师您好:
    案犯2010年利用购房合同诈骗了受害人一千六百多万,直接用其中的一千万(加上另一个受害人五百万)共1500万做首付、按揭贷款一千五百万(房子当时售价3千万)给其女友购买了房子,(并用诈骗款的其余部分给女友购买了豪车等。)案发后,案犯把汽车给其他债主抵了账。房子现在被公安局查封。目前房子市场价格超过六千万。    
    咨询:
    1、房子是否属于赃物?
    2、房子增值的3千万是否全部属于孳息?还是其中的一部分属于孳息?
    3、受害人能否从孳息中追索经济损失?如果可以,追索多少符合法律规定?
    4、除为受害人追回直接损失外,办案机关是否应该对孳息进行查扣?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7年01月10日 09时47分
房子属于赃物,拍卖房产,拍卖所得款项首先应当返还被害人1600多万元,房子增值的部分扣除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给被害人后,余下部分属于犯罪所得,应当予以没收,上交国库。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1-09 19:42
涉及孳息,依法维权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1-09 20:56
房子属于犯罪所得(变相所得),可以查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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