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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房东,我的房子租给别人,当初签租房合同是以个人名义签的,上月底那个人以短信方式通知我不租了

浙江-舟山 01-09 21:11  悬赏 0  发布者:晗晗妈 回答:(0)
我是房东,我的房子租给别人,当初签租房合同是以个人名义签的,上月底那个人以短信方式通知我不租了,然后把钥匙从他所在地寄回给我,我们再短信里谈妥里面的东西以及租房押金和房子未到期的押金都不予退还,今天突然冒出个人说当初租房的人已经不是他们公司的人了,以后租房事宜都和他谈,我说对方已经说不租了,合同已经提前解约了,当初签合同的人是他,我们当然以对方为最终责任人,现在跑出这样的事来还扬言要告我们,请问我们该怎么处理这个事情?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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