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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纠纷问题

浙江-温州 05-30 18:04  悬赏 0  发布者:283296…… 给我留言  回答:(4)
小孩3岁不到5月29日早上发现手脚处有些许红点,就前往当地的人民医院儿科就诊。医生诊断为“手口足病”,因为当时还没有发烧的症状,医生只是开了点滴。中午12点左右就到医院的输液室输液,护士刚刚在护士台给孩子打上吊针,1分钟之内孩子就出现翻白眼、抽搐、脸色发白、呼吸困难、呕吐等症状,家属要求护士马上拔掉点滴,但护士不同意拔针,要求马上送到急诊,8分钟左右之后送到急诊后才有换掉点滴。之后多名医生进来抢救,后情况稳定。今天家属前去医院医政科投诉,当班人员给出的解释是“昨天已经把药方论证过了,医生开出的药是没有问题的,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孩子对这个药过敏这个情况很少见”。
请问:1、现在这种情况家属该则么办,孩子以后出现后遗症则么办?
2、医院在这件事情上有没有过错,算不算医疗事故?
3、家属可不可以向医院要求赔偿?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30 18:33
有过错,可以要求赔偿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5-30 21:43
委托律师封存病历,医疗过错鉴定,要求赔偿


赔偿的计算


1 医疗费的计算
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诊疗费+医药费+挂号费+住院费+其他,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后续医疗费用
2 误工费计算 
(1)一般收入者误工费   误工费=误工时间*收入标准
(2)高收入者误工费    误工费=误工时间*收入标准(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陪)
(3)无固定收入者误工费  误工费=误工时间*收入标准(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标准)
误工时间为评定伤残日前的误工期
3 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 陪护费计算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5 残疾生活补助费的计算
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一级伤残, 100%赔偿指数
2,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为二级伤残, 90%赔偿指数
3,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三级伤残, 80%赔偿指数
4,二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四级伤残, 70%赔偿指数
5,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五级伤残, 60%赔偿指数
6,三级甲等医疗事故为六级伤残, 50%赔偿指数
7,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七级伤残, 40%赔偿指数
8,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八级伤残, 30%赔偿指数
9,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九级伤残, 20%赔偿指数
10三级戊等医疗事故为十级伤残, 10%赔偿指数
     赔偿年限不超过30年,60岁以上不超过15年,70岁以上不超过5年。平均生活费是指人均消费性支出
     伤残生活补助费=伤残指数*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回复时间: 2012-05-30 18:06
可以通过卫生部门做医疗事故鉴定.
回复时间: 2012-06-03 15:56
你好!
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建议你申请做司法鉴定!双方可以协商或通过第三方调解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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