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陈晓云  毕丽荣  魏伟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你好,我是蓝月亮(中国)有限公司的员工,本人在2016年11月8日和部门经理提出辞职

广东-广州 01-11 07:3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0)
你好,我是蓝月亮(中国)有限公司的员工,本人在2016年11月8日和部门经理提出辞职,部门经理同意我并通知人力资源部门为我办理离职手续。但是因为之前公司在我家里存有3000元货物并收取我3000元货物押金,我要求公司将货物拉走并退还我3000元押金后在签字离职。公司在此期间多次提出让我个人出资将货物买下,本人并不同意,因此原因双方一直僵持。直到2017年1月6日我以个人名义给公司发函要求拉走货物退款,公司才将货物拉走(未退还押金)。因为此纠纷导致我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期间一直无法与其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间蓝月亮(中国)有限公司为我缴纳2016年11月、12月社保公积金,但未发基本工资。现蓝月亮(中国)有限公司要求在我3000元押金中扣除11月、12月社保公积金缴纳的钱,请问是否违法。本人要求蓝月亮(中国)有限公司补发我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的基本工资(因为公司的问题导致我无法办理离职,无法与其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诉求是否合法。     感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甘肃兰州
北京朝阳区
黑龙江黑河
黑龙江哈尔滨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黑龙江哈尔滨
新疆克拉玛依
山东东营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8866
湖北 襄阳
人气:439150
辽宁 锦州
人气:441265
黑龙江 黑河
人气:1320
浙江 杭州
人气:62285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28245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7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