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陈晓云  朱建宇  魏伟  
该问题已关闭

拖挂车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应当如何理赔

广东-佛山 05-31 14:43  悬赏 0  发布者:吴处军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今月初在顺德龙江325国道路段与广西籍拖挂职车发生碰撞,拖挂车无损,面我小车受损,交警判同等责任,小车打价维修费用为3000元,当天去交警处结案,交警告诉我是先由对方车交强险出2000元,余下的双方平分承担,我当时就表是质疑,反复咨询交警说对方的是拖挂车,车头和挂车都有交强险的,应出4000元,但交警说只有那部分碰到才那部分出,车头碰到车头交强险出,挂车碰到挂车交强险出,在结案时也出具了结案书,并详细列明了总费用和双方的出资金额。但回来去保险公司报销时,保险公司(中华联合保险)却说是要对方出资4000元,这样请问拖挂车的交强险是如何理赔的?有无明确规定?为何交警和保险公司的说法不一样?出理这样的问题应如何处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31 15:03
连接使用时应当视为一体,所以应当出4000元,,这是道路安全法76条规定的
回复时间: 2012-06-01 14:46
应当出4000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广西桂林
黑龙江哈尔滨
江苏无锡
浙江金华
福建厦门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福州
人气:1229706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0821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4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