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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银行财智金逾期没还清,属不属于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罪会不会坐牢。

新疆-乌鲁木齐 01-12 19:47  悬赏 0  发布者:乌法律咨询 给我留言  回答:(13)
我有一张广发信用卡额度3千,2015年5月广发财智金客服打电话给我办了财智金6.2万元分36期还款,开始安期还款到了年底工程款没收上来,逾期三个月银行叫一次连本带利息全还上,2016年我陆续还了8.5万,银行说我还欠3万多,这两天要还不还清就起诉,这属不属于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罪,会不会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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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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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1-12 19:55
你好!不属于恶意透支,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不会坐牢。但是信用会收到不利影响,并承担过多的滞纳金、利息责任支付责任。
追问:

我财智金还款是从信用卡还的,银行说我是信用卡诈骗罪,要起诉我坐牢。

回复时间: 2017-01-12 20:04
属于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
回复时间: 2017-01-12 20:25
您好!
依你所说,分析如下:
1、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恶意透支,1万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如我的回答帮助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追问:

我这不是信用卡刷出来的钱,我已经还了超出本金2万多了,银行说还欠3万多我现在工程款没要到,银行要起诉要我坐牢,我该咋办。

回答:

如不是信用卡透支的,而是一种金融产品或消费贷,不用属于信用卡诈骗,仅仅是民事纠纷。只是会被起诉还款和承担违约金。
只是民事纠纷,银行起诉也谈不上坐牢不坐牢的,只是被起诉还款罢了。

回复时间: 2017-01-12 21:07
您好,一、你并非信用卡透支,而是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
二、你作为借款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的,仅属于民事纠纷的范畴,与犯罪不沾边。
三、如果银行向法院起诉,更说明这只是民事纠纷。因为,如果你构成犯罪的,应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而非银行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四、无论如何,建议你及时归还,以免自己的征信受到影响。

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果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我的补充: 2017-01-12 21:19
关于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追问:

财智金还款是从信用卡还的,银行说我是信用卡诈骗罪,我本金已经还完了,还了利息超出年利率36%,说还欠银行3万多不还告我坐牢,我现在钱紧张跟银行协商缓缓再还银行不同意,我咋办。

回答:

您好,首先,你现在是否有信用卡透支,如果有,透支金额是多少,透支多久,这些问题是决定你罪与非罪的关键;
其次,如果有透支且金额超过1万元,经银行两次催收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则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如此,建议你即使在别处借款也要现将信用卡透支归还,以免承担刑事责任。
再次,如果没有信用卡透支或透支金额没有超过1万元的,可以肯定你不构成犯罪。如果与银行协商不成,银行只能以民事纠纷向法院起诉。
已支付的利息超过年息36%的部分,可以要求银行返还。

回复时间: 2017-01-13 10:32
你好!建议你及时筹款归还,如拒不归还,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1、财智金是经客户申请,银行审批,银行在客户信用卡额度内透支信用卡提现给客户,客户分期还款并支付一定利息费用的产品。
广发“财智金”(EPPC)产品,是在客户信用卡账户综合授信额度内,因应客户个性化还款方式的需求,为客户提供的一种透支转账分期还款服务。广发银行针对审批通过的客户,会通过透支转账的方式从其信用卡中扣除一笔不超过其综合授信额度的现金,并划拨至持卡人指定的同名国内银行储蓄账户。对这款透支转账分期还款服务,可以简单的理解为把信用卡的可用额度转入储蓄卡,使申请人随意支配这笔资金,并且可以进行分期付款。
2、犯罪性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1万元以上,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拒不归还的行为。
3、现在逾期三个月且银行让你还款,说明银行已经催收,如你拒不还款,银行很可能会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以信用卡诈骗罪立案侦查。
4、因此,建议你及时筹款归还,3万元数额不大,不必冒着犯罪的风险,如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归还,就不构成犯罪了。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我的补充: 2017-01-13 10:36
另外,对于利息超过24%不超过36%的部分,未归还的,法律规定不用归还,如已经归还的,也不返还,超过36%的部分,已经归还的,可以起诉要回。但银行的计算利息一般不超过24%,你自己计算的超过,一般是因为在支付的这部分费用中,有手续费、滞纳金、违约金等项目,你可以上到广发银行官网查看并计算利息。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1-13 16:52
1.涉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2.法律依据《刑法》
    第19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6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回复时间: 2017-01-12 20:51
属于理财金贷款合同,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犯罪,我认为不会坐牢的。
回复时间: 2017-01-13 08:19
额度超过一万,经银行两次催收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涉嫌信用卡诈骗,尽快还款。
回复时间: 2017-01-13 10:25
还钱不会坐牢。
回复时间: 2017-01-13 10:56
不属于恶意透支,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回复时间: 2017-01-13 20:28
信用不还涉嫌信用卡诈骗,但一般应该银行向你催款,建议你去贷款银行咨询
回复时间: 2017-01-16 14:09
您好,涉嫌信用卡诈骗。。
回复时间: 2017-01-17 10:56
您好,恶意透支才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一般是民事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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