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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抚养费约定

 01-13 08:27  悬赏 0  发布者:yiyant……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27)
我与前妻协议离婚,孩子同前妻生活。

离婚协议约定:“男方每月给女方和孩子提供生活费7000”。


实际情况:孩子每月需要费用2000就够了,其余费用都被女方侵占了。

问题:1.给女方和孩子提供生活费,这样约定是否有效?
          2.男方打算酌情降低生活费,多少合理?
          3.若对方起诉,有什么抗诉理由?
问题补充:
按解答:男方没有义务向女方支付生活费,只有义务向孩子支付抚养费。而在离婚协议里约定:“每月给女方和孩子提供生活费7000”。
(女方、孩子)两人生活费写在一起了,并未分别做详细说明,那男方可否免除女方部分生活费?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7年01月13日 09时44分
您好,一、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费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若干问题的具体意见》第七条关于抚育费的规定。子女的抚养费,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三、如果你认为抚养费过高,已超出自己的经济能力,建议你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减少抚养费数额。起诉时,最好向法院提供你的收入证明。
四、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对于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可向法院或仲裁机关提出变更的请求,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的裁决。
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
我的补充: 2017-01-13 17:17
您好,针对你的补充问题:首先,你与女方已经离婚,对女方无法定扶养义务。其次,从离婚协议“男方每月给女方和孩子提供生活费7000”理解,7000元应包含两部分即:给女方的生活费及给子女的生活费。给子女生活费是你的法定义务,不能免除;给女方生活费,是视为对女方的自愿赠与。依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之规定,你可以撤销赠与。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各位律师的解答,尤其感谢温俊斌律师,徐志远律师,陈铠楷律师。
其它答案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1-13 08:38
你好!约定基于自愿,可以不予签订。但是一旦签订,就要做好遵照的准备。
回复时间: 2017-01-13 08:40
可以处理,委托律师介入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1-13 08:55
您好,需要按照月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支付!
回复时间: 2017-01-13 09:02
约定基于自愿,应当遵守。但如果你的经济状况发生了变化,无能力按约定支付的,可以再协议或起诉变更抚养费数额。
回复时间: 2017-01-13 09:02
协商一致的话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7-01-13 09:13
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降低。
回复时间: 2017-01-13 09:30
1、约定出于自愿,一旦签订属于有效。
2、若想降低,可以起诉要求或者双方协商确定,一般抚养费按照收入的20%-30%确定
3、根据以上两点,提起诉讼最大的可能是你这一方,对方起诉只能比现在的要求高
回复时间: 2017-01-13 09:40
可以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维权,详情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7-01-13 09:44
1、给女方和孩子提供生活费,这样约定有效,你既然给了女方和孩子抚养费,女方就应该占用(她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她要是给别人占用,是不可以的。2、给孩子的抚养费,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按照收入的25%左右,如果你的月收入是2万多元,那7000元实际上就是应该给孩子的抚养费,是不能降低的只能提高;3、如果你的收入是1万元,那孩子应该得到3000元即可,其他的属于你自愿赠与给女方的的钱财(女方是成年人不需要抚养费的),相当于赠与协议(附在离婚协议的赠与);4、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协议或者承诺是可以在没有实际履行给付之前反悔的,所以你可以随时停止自愿赠与给付女方的钱财,若女方起诉你的理由就是;你可以抗辩说“依法不想在自愿赠与给女方财产了”,当然你抗辩说经济收入发生变化又结婚生子生活困难就更好了。
回复时间: 2017-01-13 09:45
你好,约定是有效的。男方如果确实支付有困难,可以降低。对方起诉你可以要求按照约定支付。
回复时间: 2017-01-13 09:47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1、约定有效
2、一般按照月平均收入的20%至30%,可以与对方协商处理
3、向法院提供收入证明,要求酌情减少
回复时间: 2017-01-13 09:50
这样约定可以有效;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7-01-13 10:01
协议约定受法律保护,你可以起诉请求变更抚养费用。建议聘请律师代理。
回复时间: 2017-01-13 10:01
协商一致的话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7-01-13 10:08
需要按照月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支付!
回复时间: 2017-01-13 10:13
你好 !
1、协议离婚有效,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是你法定的义务,给你前妻生活费则不是你的法定义务,但法律也不禁止。就是说孩子的抚养费你必须出,你妻子的生活费你愿意出法律不禁止,你不愿意出法律不强制。但你们签订了协议,你同意支付女方生活费,如该协议双方自愿,应当遵守。
2、孩子抚养费的标准为本人工资的20-30%,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工资水平进行计算,如果支付约定抚养费困难或造成自己生活困难的,可以申请法院酌减。
3、孩子跟女方生活,对于你支付的抚养费女方有占有、管理的义务,但应当用于孩子的生活、学习,对于支付女方的生活费部分女方可以自行支配使用。
4、如你现在拒绝支付约定费用,女方可能会起诉到法院,请求按照约定执行。
5、如想减少抚养费支付,可以主张自己工资较低,支付约定费用生活比较困难或主张当时约定不是出于自愿,但需要举证证明。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1-13 10:52
1、离婚协议自愿签订有效,并在办理离婚手续后生效。一般离婚后反悔很难得到支持,除非明显显失公平,不合理。
2、离婚时男方有义务支付抚养费,大约按收入20%-30%标准支付。
3、对于是否给付女方生活费,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般以一次性补偿或者在合理时间内支付。长期养着,明显不合理。
4、男方可降低支付金额,抚养费按20%-30%支付,对女方生活补助可按所在地最低生活标准支付。
5、你不按约定支付,降低过多金额,女方起诉可能性较大,你的抗辩理由:可以从你的收入、工作性质、其它生活负担等因素来证明7000给付给自己生活带来困难;约定7000的比例中,长期给付女方生活费不合理也不公平,应该按所在地最低生活标准,在一定期限负责。离婚后没有义务务扶养,毕竟只是给补助,前提还是对方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子女抚养费明显高于收入的30%,并支付将带给自己生活困难。
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1-13 10:54
您好,有效的,费用要根据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您无法承担生活费的支付,可以起诉要求降低
回复时间: 2017-01-13 10:55
约定基于自愿,应当遵守
回复时间: 2017-01-13 11:18
约定有效,可起诉变更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7-01-13 11:57
1.约定有效,民事约定,法无禁止即可为。
2.要降低抚养费,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解决。一般抚养费按工资收入的20%-30%,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孩子的需要,以及给付的能力确定。你要降低,须证明你的收入情况较低,按此标准给付,将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事实情况。
3.若对方起诉,抗辩理由为,标准过高,超出了自己的给付能力。
回复时间: 2017-01-13 12:28
1.协议有效。

2.月收入的20%-30%。

3.不需要向女方支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7-01-13 14:57
有约必守,应履行,一般禁反言。
回复时间: 2017-01-13 16:17
约定有效,但有合理事由的可以要求减少,如需帮忙可以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17-01-13 16:24
你好,离婚后不抚养孩子方向抚养孩子方支付的抚养费仅限于对子女的,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协议,根据当地生活需求减少抚养费支出。
回复时间: 2017-01-13 16:56
如果办理离婚时离婚协议是这样约定的并且已经领取了离婚证的,一般是不能反悔的,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不会支持,除非男方有比较重大的变故导致支付困难。重大变故一般是指由于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疾病、残疾或不可抗力使个人经济陷入重大困难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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