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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经过我家里介绍我订婚了,过了四万块钱彩礼,三金,同居四五个月

辽宁-朝阳 01-13 14:3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您好,经过我家里介绍我订婚了,过了四万块钱彩礼,三金,同居四五个月,性格不合老也打架,最后一次我搬出来他偷走了我两金。在一起开店花了一万多,兑出去后钱也是我俩在一起花了,在一起当生活费了,他现在提出分手,让我退换彩礼,如果不退就起诉我!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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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1-13 14:35
你好,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时间: 2017-01-13 14:43
,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时间: 2017-01-13 16:19
你好,已经花费的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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